建設單位 | 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華北制藥新制劑項目(一、二期) | ||
報告編號 | HBAHKP-2015017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孫風林 | 建設單位地址 | 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華藥新園區 |
評價項目組 | 項目負責人 | 齊彬 | 檢測項目組 | 采樣人員 | 彭喬鶴、劉陽、 姬士庚、呂健、 |
報告編制人 | 閆召玲 | 檢測人員 | 陳惠娟、劉品、 戎俊鵬 | ||
項目組成員 | 張海娟、李冰、 李會敏 | 報告 編制人 | 王思博 | ||
報告審核人 | 王歡 | 報告 審核人 | 羨洪煒 | ||
現場調查人員 | 張海娟、閆召玲 | 調查日期 | 2015.4.17 | ||
復查人員 | 張海娟、閆召玲 | 復查日期 | 2015.11.2 | ||
采樣人員 | 彭喬鶴、劉陽、姬士庚、呂健 | 采樣日期 | 2015.3.9-2015.3.11 | ||
檢測人員 | 陳惠娟、劉品、戎俊鵬 | 檢測日期 | 2015.3.9-2015.3.17 |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孫風林 | 陪同日期 | 2015.4.17 | ||
項目簡介 | 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華北制藥新制劑項目(一、二期),項目性質:新建項目。建設地點: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華藥新園區。建設規模:一、二期年產粉針制劑4億支、口服制劑130億片(粒、袋、瓶)、小容量注射劑2億支、滴眼劑4000萬支。總投資:一、二期投資153100萬元。建設單位: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華北制藥廠投入其全部生產經營性資產,并經募股于1992年組建的股份制企業。下設7家分公司、13家子公司。華北制藥新制劑項目(一、二期)是以自產原料藥為主要原料,結合市場需求和產品結構調整的需要,整合現有產品資源,形成“非青非頭類藥品和保健品”產品集群,實現集約化、規模化、現代化生產。該項目建成后職業衛生管理由新制劑分廠安全管理部負責。 | ||||
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該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 物理因素類:噪聲 粉塵類:其他粉塵、活性炭粉塵、滑石粉塵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中的介紹,該項目所歸屬的行業是醫藥制造業中的化學藥品制劑制造。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該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較重。 根據《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規定,該項目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產工藝和產品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與其在《目錄》中所列行業職業病危害的風險分類無明顯區別,經綜合分析,判定該項目職業病危害類別為較重。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新制劑分廠會議室組織有關專家對《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華北制藥新制劑項目(一、二期)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進行了評審,專家組聽取了建設單位對項目的概況介紹及河北安華質檢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報告》的匯報,通過討論形成如下評審意見: 1、完善評價依據,明確分期建設的內容; 2、完善職業危害因素辨識及防護設施的效能說明; 3、細化防塵、防毒、防噪聲職業病防護設施、個體防護用品、應急救援設施的分析與評價; 4、應補充完善專家組提出的其他意見。 專家組原則同意通過該《報告》,《報告》應按專家組意見修改,經專家組長復核確認后可依程序上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