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 | 項目名稱 | 年產25萬套整車線束項目 | ||
報告編號 | HBAHYP-2015004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李峰 | 建設單位地址 | 保定市徐水縣大王店經濟開發區 |
評價項目組 | 項目負責人 | 孫秋娟 | 檢測項目組 | 采樣人員 | ———— |
報告編制人 | 王學義 | 檢測人員 | ———— | ||
項目組成員 | 張海娟、李冰 | 報告編制人 | ———— | ||
報告審核人 | 閆召玲 | 報告審核人 | ———— | ||
現場調查人員 | 孫秋娟、王學義 | 調查日期 | 2014.9.15 | ||
采樣人員 | ———— | 采樣日期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日期 |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李峰 | 陪同日期 | 2014.9.15 | ||
項目簡介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年產25萬套整車線束項目,項目性質為新建項目,地理位置位于保定市徐水縣大王店經濟開發區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零部件工業園內,擬建項目生產規模為年產25萬套整車線束項目。 | ||||
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本次評價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類為木粉塵;物理因素為噪聲、高溫。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擬建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業;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擬建項目屬于“汽車制造業”。判定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項目。 依據《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督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1]90號),擬建項目分類為一般或較重的建設項目,且產生確認人類致癌物等嚴重職業病危害,接觸人數10人以下,所占比例0.64%,不構成升級或降級條件。綜上所述,判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較重。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經過討論和審議,專家組認為《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年產25萬套整車線束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格式內容規范,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導則的要求;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和危險因素進行了比較全面的辨識。該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為嚴重。報告提出了比較合理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作用,結論符合要求,同意通過該預評價報告。報告按專家意見補充修改并經專家確認后,可呈報主管部門審核批復。 1、完善評價依據,明確評價范圍。 2、補充建設單位概況;細化原輔材料一覽表,補充原輔材料有害成分;增加工藝及設備先進性分析內容。 3、細化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分析。 4、完善類比企業調查與分析。 5、完善防噪聲、防塵、防毒分析與評價。 6、完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總體布局、生產工藝設備及布局評價與分析。 7、補充、完善評審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 |